充气船胆子太肥!黔东南3名男子驾船电鱼被抓获……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江水系禁渔法律法规,有效保护麻江县良好生态环境,麻江县公安局依法开展了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,严厉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。
4月10日下午17时许充气船充气船,麻江县龙山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河道巡查过程中,在龙山镇里三寨村七组河面上发现一艘充气船充气船,经观察发现船上3名男子在非法捕鱼。民警当即责令船只靠岸接受检查。船只靠岸后,民警在船上查获电鱼机、蓄电池、网兜等作案工具和部分渔获,核实确认3名男子分别为:里三寨村7组周某某充气船、宣威镇谢某某和湖南籍李某某,随即将3名犯罪嫌疑人带至龙山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充气船,经现场秤量,非法捕捞鱼获共21尾、净重18公斤。派出所对非法捕捞水产品和捕鱼工具依法予以收缴,三名犯罪嫌疑人对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的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,案件已依法移交县森林公安局受理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。
延伸: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条: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充气船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的充气船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充气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